发布日期:2023.11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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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首宗碳普惠替代性修復協議簽訂+ 查看更多
粵首宗碳普惠替代性修復協議簽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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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2-09-16 14:41
企業超標排放,損害了生態環境,除了罰款,怎麼“補償”?替代性修復是其中一個辦法,好比砍了樹,再把樹種回去。而在深圳羅湖,還有一個新辦法:企業提供一筆賠償資金,用於購買公眾的“減排量”。這個方案是,以購買碳普惠核證減排量開展替代性修復。
9月15日,深圳某公司與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羅湖管理局(下稱“羅湖管理局”)簽訂生態損害賠償協議為一筆2,4502.5元的款項,將由企業存入深圳排放權交易所開設的賬户,並完成資金凍結;資金將全額用於購買碳普惠產品。這就是該企業損害環境後,作出的“補償”。
這是廣東省首例通過購買碳普惠核證減排量開展替代性修復的案件。案件起因是今年5月,深圳市羅湖區一處工地內,一台旋挖鑽機被測出排氣煙度不合格。羅湖管理局在對環境違法行為立案的同時,啓動了生態環境損害索賠程序。兩個案件同時調查、同時啓動、同時追責,做到“雙案並查”“雙案並結”。
經綜合認定,本案造成的環境損害價值總計24,502.5元,同時處以行政處罰罰款。根據協議,企業支付的賠償款,將全額用於購買碳普惠產品。
今年8月,《深圳市碳普惠管理辦法》出台。碳普惠是以市場化機制推動居民生活減排的一種探索,核證為可用於交易、兑換商業優惠或獲取政策指標的減碳量。因此,這筆賠償款最終將成為獎勵,回饋到踐行低碳生活的居民手中,從而起到支持全民減排、低碳出行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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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wy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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